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问题疫苗案件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质量管理中心 时间:2018-08-27
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的案件暴露出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监管的不到位、监督指导不力、审查把关不严以及失察失责等诸多问题。2018年8月17日,经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会议研究一致认为决定:
一、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董润生予以免职;
二、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司长、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主任丁建华予以免职;
三、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特殊药品监管处处长叶国庆予以免职;
四、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孙京林予以免职;
五、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特殊药品监管处调研员郭秀侠予以免职;
六、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特殊药品监管处处长叶国庆予以免职;
